6月29日,旌德县组织召开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会,县委书记储德友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吴忠梅,县委副书记张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兴华,副县长解浩,相关镇及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专题听取了旌德县自然保护地工作开展及省督察组下沉督察迎检情况汇报,并就进一步推动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省督察组下沉督察发现问题边督边改,立行立改。
会议指出,一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合力,全面自查、部署和督促问题整改,定期对全县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加大现场督导力度。二要充分分析问题原因,针对现场督察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问题整改。三要正确把握自然保护地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四有”工作,切实提升全县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管理水平。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强化问题整改组织领导。立即成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班,强力推进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二要立行立改,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针对自然保护地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依法依规推进整改。三要科学谋划,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长效机制,问题处置要做到动作快、目标准、整改稳。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市场化补偿机制,不断提升环境质量。
为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旌德县立即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各责任单位及有关镇组成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班。针对督察组发现的20个问题逐个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9个。下一步,旌德县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强化工作措施,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问题整改,确保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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