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19日,吉林省法院系统选派的10名员额法官,带着吉林高院党组的殷殷嘱托,牢记无私奉献的初心使命,踏上万里征程,来到素有“人类滑雪起源地、中国雪都、千里画廊”之称的新疆阿勒泰地区,开启了为期一年半的法院对口援疆工作。
从“白山松水”到“金山银水”,从东北边疆到西北边陲,吉林法院人同阿勒泰全地区法院的法官干警一道,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肩并肩、手拉手、心连心,一块苦、一块累、一块干,同心协力、和衷共济,全力做好各项中心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夜以继日、全力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吉林省法院援疆法官入疆伊始正是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年上半年,阿勒泰地区执行攻坚形势严峻,阿勒泰中院党组书记杜新涛同志当机立断,抽调精干力量,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援疆法官们也同阿勒泰地区两级法院执行法官干警一道,义无反顾地投入到执行攻坚工作中,夜以继日、忘我工作、攻坚克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在阿勒泰地区中院任副院长的朱鸿同志协助杜新涛书记等中院领导,督导全地区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每周召开地区两级法院执行调度视频会,听取汇报,梳理问题,补齐短板,多次深入七个基层法院,发挥长期从事执行工作的优势,指导法院在执行实施中正确适用司法解释和新理念,有力推动执行工作深入开展,得到了阿勒泰中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在哈巴河县法院的孙卓同志执行工作经验丰富,善于组建培养执行团队,亲自带队采取查控、搜查等有震慑力的执行措施,以案代训,培训执行法官、锤炼执行队伍,执行结案80余件,其中完全执行完毕的达50余件,执行案款余万元,为受援法院培养了一大批执行业务人才,打造了一支可持续发展的执行法官队伍,受到该院刘青山书记的充分肯定;在该院的另一位援疆法官吴振东同志,带领执行部门的同志,将哈巴河县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重新恢复,网络查询余件,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余万元,司法拘留4人,对被执行人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了实际执结率,节约了受援法院有限经费和司法资源,多起多年未执行案件得到执结,申请执行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为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
在吉木乃县法院的卞旭东同志办理复杂疑难执行案件20余件,多次到福海县执行申请执行人波某提巴某某拜等7户牧民与被执行人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侵权纠纷案,该案是典型的长期未结、涉牧民的坑农害农案件,被当地群众称为“毒草案”,在当地影响极大,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最终将该案顺利执结,为农牧民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他对一起有重大影响的合同诈骗案的相关民事案件实施执行,该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人数众多,情绪激动,矛盾复杂,通过认真分析研判,拟定对价值多万的固定资产参与分配的执行和解方案,获得申请执行人认同,盘活存量资产,恢复生产经营,尽最大可能减少申请执行人的损失,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许和好评,受到院党组和县委的充分肯定。他参与吉木乃县法院三年多件执行案件的信息补录工作,对年执结的起执行案件进行评查,规范执行行为、健全各项执行制度,启动该县法院首个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填补了受援法院执行工作方面没有司法网拍案件等多项空白,吉木乃县法院的案件执结率从年初的40%提升到93%,四项执行核心指标均在阿勒泰全地区法院中名列前茅。
在布尔津县法院的殷立鹏、齐迹同志,承担其他工作任务的同时,也积极参与执行实施工作,外出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经常同执行局的同志一起加班到凌晨3点,办理和协助办理各类执行案件余件,严格按照程序,指导操作实施了布尔津网上拍卖执行第一案,执行案款28万余元,受到申请执行人的交口称赞。
经过阿勒泰地区两级法院执行法官干警的不懈努力,扭转了执行工作的严峻局面。
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同志在看望慰问吉林省法院援疆法官代表时指出:“法院的工作确实很辛苦,任务也很重,尤其是这几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你们压力很大,但完成得很出色,希望你们再接再厉,服务好当地法院,为吉林人民争光添彩。”景俊海省长语重心长的勉励和亲切慰问,体现了吉林省委对法院援疆工作特别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援疆法官们的鼓励和鞭策。
密切协作、服务大局,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阿勒泰地区两级法院每年受理各类案件10件左右,由于“访惠聚”(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等各项非审判执行业务中心工作的全面开展,审判力量相对分散,案件审理工作压力较大。
援疆法官们结合当地重点工作实际和审判工作特点,同阿勒泰法官干警密切协作,灵活运用办案方法,高效审理案件、化解纠纷,力促案结事了人和。特别是在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工作方面,做出了一定贡献,年阿勒泰全地区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件(新收件,旧存件),结案率高达98.85%。
朱鸿同志作为阿勒泰中院分管立案的副院长,先后审查处理了重大疑难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的立案问题91件;审签下发新疆高院有关立案方面的通知、明传、规定等文件50余份,认真督导立案庭及下级法院贯彻落实;审批免交诉讼费申请23件;作为院领导和审判长审签民事申诉、管辖权异议、民事、刑事自诉和行政案件等裁判文书50份,做到了严把诉讼案件第一关。其作为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了阿勒泰中院年度、年度审委会23次,研究讨论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民事、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60余件,严把案件质量关。
于淞合同志作为阿勒泰中院的审判长或合议庭成员将派援法院的经验做法同受援法院当地工作实际相结合,同阿勒泰中院法官通力协作,为其他法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共同妥善办理民事、行政、刑事案件60余件,有效缓解了中院审判力量分散,合议庭组成人员不足的压力,取得良好效果。他创新办案方式,到驻村工作队合议审理案件,利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的机会,同书记员一起,驱车公里到布尔津县窝依莫克镇强图别克村与审判长汇合,再一起驱车80公里到布尔津县冲乎尔镇合孜勒哈英村村委会的驻村工作队驻地,与案件承办人认真研究案件情况,合议案件并形成决议,携带合议后的笔录,又驱车多公里返回阿勒泰中院,完成裁判文书签署审批手续,全天共行程多公里,使即将临近审限的案件,在审限内及时审结,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他灵活运用法律思维、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审理的某水产公司与田某民事纠纷系列案件,由于该3件系列案是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后,又上诉的案件,当事人之间矛盾突出,对立情绪严重,对重一审裁判结果分歧巨大。他同审判长、合议庭成员认真分析研判案情,共同决定案件处理方向,同时,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使双方充分了解诉讼成本和诉讼可能带来的不可控风险,最终使上诉人对三起上诉案件中的两起撤回起诉、一起撤回上诉,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当事人收到法律文书后,向办案法官表达了激动的心情:“雷厉果敢,方使四载诉累一朝解脱;心底无私,才致两腔怨气全化祥和。”
陈大为同志作为阿勒泰市法院分管民事的副院长和审委会委员,审签法律文书,参加审委会讨论案件,并亲自承担疑难复杂民事案件审理工作,和其他普通员额法官一样同等分案,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0余件。其承办的阿勒泰市红墩镇某村村委会与新疆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矛盾突出,经过认真研判,对当事人释法明理,在解除合同的前提下,判决公司给付所欠承包费和违约金共计万元,并积极引导执行立案,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已经达成和解意向,矛盾得到化解,群众利益得到保护。李某某与公某某等3人民间借贷纠纷案标的一千余万,双方法律关系清晰明确,但被告有故意拖延的嫌疑,他为此加班加点核查证据,并认真核算,仅用32天就作出了判决,高效快速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审理耿某某诉赵某等人排除妨害纠纷,该案曾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两次,现在已经进入第二次的重审阶段,纠纷持续多年,该案涉及近20年前的房屋买卖情况、法院执行情况等,取证困难,法律关系复杂,属重大疑难案件,他受理后迅速理清审判思路,妥善裁判。在他的带领下,阿勒泰市法院共审结汉语类民事案件余件,结案率和结案数均位居全地区法院首位。
郑国龙同志作为阿勒泰市法院副院长分管立案和诉调对接工作,签批新收各类案件件,签批速裁案件收案件,结案件,结案率98.96%,调撤率%。他受理民事案件40件,已结40件,结案率%,办理行政案件及司法辅助案件30件,为建立综合审判庭探索了新型工作模式。
殷立鹏同志作为布尔津县法院副院长,主持召开法官会议30余次,讨论复杂案件问题42件,推进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五条的学习和运用,使近件案件的立案案由从其它基础法律关系转化为民间借贷纠纷,减少了基础法律关系繁琐的举证和鉴定程序,提高司法效率,缩短结案周期,减少当事人诉累。他指导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高速裁案件结案比例,引进派援法院先进经验,采取网上立案、审判流程查询等新形式新做法,使大量口袋案、抽屉案有序进入诉讼程序。亲自带领法官下乡送达,提高直接送达率和现场调解率,化解积案余件。及时办理领导机关督办的一起拖欠户农民承包费,涉案面积4.2万亩,涉案金额万元的土地流转承包费诉前保全案件,查扣保全某公司肉牛头,有效防止群众损失扩大。
齐迹同志在布尔津县法院贾登峪法庭驻守,应贾登峪边境派出所民警请求,为游客旅游纠纷进行诉前调解,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解释法律规定、讲明立案标准,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调解成功后,游客陶某感慨道:“这里的山美水美,人更美。”在旅游旺季期间,共调解案件3起,接待当事人20余人次,为禾木乡政府提供法律咨询4次,做大量释法明理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高效妥善处置涉旅游纠纷,为“全域旅游”保驾护航。
张宇桐同志是四平中院的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具有丰富的刑事审判经验,入疆后即参与审理了吉木乃县一起涉及敲诈勒索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五种犯罪的涉恶案件。当地领导机关高度重视,要求全力高效迅速审理,张宇桐法官接到任务后,组织近十二个小时庭审后,连夜评议并撰写审理报告,该案从受理到宣判历时仅用13天,成为该院有史以来普通程序刑事案件结案最快的案件。该案在县会议中心礼堂召开了公判大会,余名社会各界代表及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宣判,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和良好的社会效果。张宇桐同志还对受援法院涉恶案件宣判全流程进行指导,做好扫黑除恶案件“一案三查”工作,同县扫黑办和组织部、纪委监委、公安局、检察院成员单位研究“打伞破网”行业监管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在内地办理案件类型多、经验丰富的优势,当好当地法官干警的顾问,在审判实务上为他们解惑答疑,参与研究疑难复杂民事案件,亲自审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行政、民事案件21件。
张厚国同志作为吉木乃县法院的副院长,半年时间亲自审理疑难复杂民事案件11件,其中10件调撤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吴振东同志在哈巴河县法院完成执行攻坚工作后,又接续开展民事审判工作,先后审理民事案件件,清理长期未结案件6件,为受援法院的审判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深入基层、打牢基础,砥砺奋斗在“第一线”
援疆法官们根据受援法院实际需要,积极参与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勇于担当,吃苦在前,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在改革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砥砺品质、提高本领、贡献力量。
年布尔津县冬季旅游项目拉开帷幕之际,布尔津县法院决定在贾登峪法庭成立喀纳斯旅游纠纷调解中心,并派法官常年驻守,齐迹同志主动请缨驻守贾登峪法庭。贾登峪法庭是我国最西北,新疆最北端的法庭,在国家级5A景区喀纳斯入口处,平均海拔米,山高雪厚风急,一次降雪经常持续四五天,生活条件异常艰苦,交通十分不便,齐迹法官进驻法庭后,立即完成审判台组装、办公桌椅安装,办公网络调试和院内1米多厚积雪的清理工作,经过积极努力,年11月21日“喀纳斯旅游纠纷调解中心”在贾登峪法庭挂牌成立,有效分解喀纳斯管委会的工作压力,人民司法窗口前移,及时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满足了游客的司法需求。年12月12日,齐迹同志搭乘管委会车去白哈巴村寻找一名当事人,途中由于雪大路滑,车辆打滑撞到了路旁1米多高的雪堆,造成车辆损毁,所幸人员平安无事,陷入雪中2个多小时后,才在其他车辆帮助下脱离了困境,经过6个多小时跋涉,返回法庭,齐迹同志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顽强拼搏,不懈奋斗,为法庭建设贡献力量。年4月16日,贾登峪法庭在原“喀纳斯旅游纠纷调解中心”基础上,又挂牌成立了“布尔津县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更好地服务游客,进一步提高了司法为民的主动性。
郑国龙同志利用阿勒泰市法院设有诉调对接中心,北屯法庭和盐池法庭设有人民调解室的有利条件,充分发挥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纽带”作用,选拔、聘请辖区乡镇人民调解员,根据人民调解灵活、快捷、易于接受、不收费用的特点,指导诉前调解件、司法确认52件,组织力量解答咨询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朱鸿同志为促进法院一线立案工作规范高效,对立案庭涉及的专项督查内容清单进行检查督导,为深化司法改革,组织制定了《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指导意见》《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办法》《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跨域立案工作计划》,并深入基层法院调研指导,为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党支部“组织力”新提升
朱鸿同志作为吉林省法院援疆工作队领队、临时党支部书记,入疆第一时间便组织全体援疆法官,建立了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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