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焉耆垦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聘用制行政人员
从事事务性、辅助性司法行政类工作;
(二)聘用制书记员
在法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2.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3.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4.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5.法官、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6.根据单位安排开展其他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学历者优先;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年3月21日至年3月21日期间出生);
5.掌握岗位必须的计算机运用能力,熟练使用office;
6.认真细致,严谨踏实,具有一定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家住焉耆县及周边团场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填写后的《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扫描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扫描电子版、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电子版发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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